幾年過去,全國並沒有哪一省作家協會解散。“精簡機構”的決策,又向來是雷聲大雨點小。我省作家協會當然照樣存在著,內部機構依照上級要求有一點換湯換藥的改變,整體格局大致依然故我。我當然也和大家一樣,按規定住一套房子、月月領取工資。在作家協會領工資這樣一個事實,多年來始終有一種說法是“養活著作家”。作家們被養活著,他們該覺得多麼幸福或者會感到多麼汗顏。然而,麻木如我,並沒有上述兩種感覺。既不感恩,也不慚愧。操“養活作家”腔調的人,被納稅人養活了多少年而不自知。然人麵口口聲聲自稱“公仆”音猶在耳,同時又以“救世主”自居,作“主子”扮相、講“皇上”話語。作家再向他們感恩,那真變成整部滑稽劇了。人類馴化野生雞羊,為了吃雞蛋、喝羊湯更加方便,說法卻是我們“養雞”、“養羊”。這時的人類居高臨下,顯得很霸道、很無恥。雞們羊們十分無奈,但我以為它們不會感恩。
作家協會一時不解散,大家日子便那麼過。但關於“作家協會要不要解散”這不了了之未見熱鬧的議論,竟給我留下相當的印象。間或會沒來由地想一想:假如這一命題關乎切身,我將怎麼辦?對於自己所棲身的作家協會,我能有些什麼言說?
1999年年底,我省文聯和作家協會同時換屆。這時,距1988年上次換屆,已經過去了整整十年。協會章程不是規定好了五年換屆的嗎?提前換屆或者推遲換屆,卻並不是由會員代表會或者理事會來決定。聽說有的兄弟省份作家協會,不乏十多年不換屆的。不換屆,至少在客觀上成為身居作家協會領導崗位者保持權力乃至排斥異己的一種手段、一個謀略。最低,也是一種“不作為”。
比較一回,我省作協十年一換屆,堪稱有所作為,我們還算幸運多多。
就在1999年年底這次換屆會上,我被理事們選舉為一名副主席。
首先,這是大家的抬愛,我內心始終由衷感謝。自己缺點毛病比常人多,編輯業績、創作成就卻不那麼突出。確實是大家十分賞光。
其次,個人的真實心情,有些愜意、不免竊喜,虛榮心獲得相當的滿足。在作家協會工作二十多年,操這一行當為職業、端這樣飯碗來謀生,“老三屆”奮鬥到年過半百,到了混成一名副主席,仿佛得到承認、修成什麼正果似的。“副主席”這一名堂,當即印上了名片,想要讓許多熟人朋友知曉,衣錦還鄉一般。
當然,能夠進入作家協會新一屆主席團,我無疑也想到了自己的職責,想到了今後的工作。坦率地說,我認為換屆前十年蹉跎,我省作協工作確實未盡如人意。我真誠地希望新一屆主席團,能夠除舊布新,別開生麵。
然而,幾乎還在換屆會的進行中,我就感到自己想得太天真了。
作協換屆,而且是熬磨十年時光後的換屆,非同小可。選舉過程當中,有許多深刻印象;換屆完成後,也有許多實際體驗。
歸納起來講,或者可以說是“有所發現”。
發現之一:省級作家協會原來相當於一個廳局單位,黨組書記和作協主席一樣,相當於正廳局級別。那麼黨組副書記,則相當於副廳局級別。黨組書記、副書記的崗位,成為上級有關主管部門安插幹部的“實缺”。不妨說,作協這樣的群團組織已經某種程度地異化為一個官僚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