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對中古漢魏六朝詩歌文(詩)類的流衍的考察,我們可以尋繹到此期創作主體心靈應對、契合自然的整體演進方式。而透過詩歌中創作主體心靈和外在自然的應對方式,也就是審美經驗的變遷,我們能更清晰地洞察山水詩前史演進的精神脈絡。自古希臘哲人柏拉圖將人的心靈劃分為理智、激情和欲望三部分之後,知、情、意三分法逐漸為西方哲學家、美學家及心理學家普遍接受。時至18世紀,以知識經驗論武裝起來的理性主義思潮在西方思想界居支配地位,導致感性(審美)遭消解、壓製和被忽略。康德力圖改變這一現狀,他認為單純的理性主義導致人格單一、工具意識至上。於是康德回到柏拉圖的《理想國》,嚐試重建健全、完善的心靈世界。他的倡導是以感性(情感)溝通理性與意誌兩個彼此隔絕的心靈領域,重塑人類完美的個體心靈,由此形成著名的康德三大批判:《純粹理性批判》、《實踐理性批判》和《判斷力批判》。以西方的理性、感性與道德心靈區域三分法,來審視中國中古詩歌運動中主體心靈感觸和應對自然外物的方式,我們可以發現:在《古詩十九首》和行旅詩中抒情主體的情感主導傾向是現實苦難與社會人倫秩序向詩歌文類的投射;在公宴詩與遊覽詩中個體大體是以感觀快適的方式應對外物場景。由於悲情時代導致的個體生命遷逝感過於強烈與迫切,詩思要麼使外物無涉於情,要麼極盡感觀之樂而無涉於物。在招隱詩和遊仙詩中,雖然抒情主體構想了人寰之外的山林和仙界,但主體對待自然山水的主位意識和親和態度缺席。到玄言詩階段,濃情消逝,自然外物成為媒介,抒情主體普遍以理性的方式悟道,求解隱含在山水中的方外之思。根據康德《判斷力批判》“美的分析論”中關於鑒賞(審美)判斷的四個契機:鑒賞判斷的愉悅不帶任何利害(“質的契機”)、無概念的愉悅感(“量的契機”)、對象(或表象方式)的合目的性的形式(“關係的契機”)、對象愉悅的共通感(“模態契機”),我們可以形成一個基本判斷,就是在玄言詩及此前中國古典詩歌文類中,抒情主體心靈應對自然的總體方式和根本出發點不是純粹審美的,其審美經驗還有待激活、完善與養成。不過我們還是注意到,康德鑒賞判斷的這四大契機曾以某種無意識的方式,單獨在抒情主體的心靈有過轉瞬即逝的駐足,但由於它們被主體當下更為強烈、更為迫切的現實表達需要所置換而遭遮蔽,僅駐足於審美之城的外圍,無法進入中心視閾。
因此,“詩歌史發展的本身邏輯,需要一個對主體內在感蕩意氣和萬端悲慨加以消釋的過渡性的中介環節,這個中介環節便是玄言詩階段”。也就是說,需要一個過程使主體中心之情(生活的或道德的情感)不再對外在自然物具有投射性,使自然山水能以其本然聲色形構狀態呈現。此處,王鍾陵先生深刻地揭櫫了玄言詩勃興後,詩歌中情感消釋、退卻的史實,這是一個令人信服的重大發現。王先生的論證從詩歌發展的自身邏輯著眼,很有曆史縱深感,但如果隻從邏輯角度立論則有不充分之嫌。其實,邏輯是人類對必然世界的認識與掌握程度,它更大程度上是一種思辨方式和方法論,而不能替代對真實曆史語境的揭示。“自中朝貴玄,江左稱盛,因談餘氣,流成文體。是以世極迍邅,而辭意夷泰,詩必柱下之旨歸,賦乃漆園之義疏。”從審美經驗的情感維度來看,大批文士渡江後促成玄言詩在東晉的勃興,導致詩歌“力弱采縟”的變化,表明詩歌發展正愈益從對主體內在道德與激情的寄托與抒發出發,轉向對外在客體的精細的刻畫。然而,由於長期劇烈的社會變動以及慘烈的生活現實一再地引發著人們痛楚的情懷,遷逝之悲在整個社會上長久地、濃烈地彌漫著。上述那種從主體向客體的轉向,必須經曆一個主體意向和情感調適的過程,即思想強度和情感濃度的消釋。因為如果主體內在感情、用世之心十分濃烈的話,那麼其詩作必然急於抒發以至傾瀉這種濃情感懷與價值追問,外物也往往因此被罩上一種明顯的感情、坎壈色調而導致其變形、扭曲,難以捕捉到自然山水物色形構的真切、細致的呈現。同時,對詩歌語言形式等詩歌技術美學的精致追求,也需要強烈的投射性感情的相對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