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7、人際衝突,好事?壞事?(1 / 2)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衝突可以說是無處不在,例如:室友之間因為生活習慣不同而爭執、夫妻之間因為家務分工而衝突、親子之間為了求學態度的看法不同而失和、師生間為了研究方式或看法不同而爭辯…

不可否認,我們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處在一個和諧的氛圍中,不想與外界發生任何的衝突,但這種隻是一種天真的幻想。而現實是,人際衝突無時不在、無處不在。

從本質上說,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就是某一方為滿足自身的需要,使另一方的需要受挫時產生的心理現象;是雙方的價值觀、需要、欲望、利益或要求互不相容而引起的一種激烈爭鬥。

人際衝突可分為蓄意的與非蓄意的,大量的人際衝突是非蓄意的。這裏主要討論的是非蓄意的人際衝突。非蓄意的人際衝突具有以下特點:

其一,感情用事使矛盾趨於複雜化。人際衝突是否產生並不取決於事情的大小,而在於當事人以什麼樣的態度與行為來處理所發生的事情。有過這麼一件事:妻子偕女友上街買了件連衣裙,比較時髦,將身體“暴露”得多一點。丈夫看到後甚為不悅,隨即便指責妻子太風流,不象話。妻子呢,既不作解釋,也不相讓,反唇相譏道:“這是我的自由,跟你沒關係,你實在看不慣,咱們就分手。”丈夫也不示弱,大聲吼道:“分手就分手,現在就分。”就是這麼一件小事,導致了他倆的離婚。可見,是否有強大的自製力控製自己的情緒,是衝突是否會惡化的關鍵,事情的大小,不能作為衝突是否發生及其發展的指標。

其二,衝突雙方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卷入衝突。在多數情況下,人們都是力求息事寧人,努力不使關係複雜化。也就是說,人們都有回避衝突的傾向。隻是在不這麼做就無法改變自己當時的處境時才會發生衝突,衝突在大部分情況下是無意的,這也說明解決人與人之間衝突的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

其三,衝突的結果發球一種“總和非零”遊戲。控製論的發明者維納等人發現有兩種遊戲可以作為建立自動控製模式的依據。它們是“總和零遊戲”和“總和非零遊戲”。在“總和零遊戲”中,如果有人贏了多少,就會有另外一個人失去等量的東西,其總和是相互抵消。在“總和非零遊戲”中,兩個人可能同時贏,也可能同時輸。一般說來,在人際衝突中,一方絕對的贏,另一方絕對的輸的例子極為罕見。

其四,衝突對人際關係既有負效應,也有正效應。關於衝突的負效應,人們知道得比較多,這裏就不說了。我們重點來談談衝突的正效應。

衝突是必要的,雙方的關係愈是親密(如夫妻關係),衝突就愈是必要。客觀地說,衝突也是一種交流--情感的交流、認知中的交流、個性的交流。表麵上相敬如賓,客客氣氣,似乎沒有矛盾衝突,事實上是雙方都感到關係的脆弱,不堪一擊。由於缺乏以衝突形式表現出來的交流,雙方的的價值觀念、個性特征、思維方式都沒有得到完全的“曝光”,因而對對方的了解都不夠清晰、徹底。這樣一來,就缺乏建立堅實穩固關係的基礎。

此外,無衝突不僅是堵塞了一條重要的信息交流渠道,而且無衝突本身就意味著雙方在情感上、個性上的“投入”量有限。為什麼我們對剛結識的朋友比對關係十分融洽的老朋友顯得格外客氣?為什麼當孩子有過失時,父母“氣急敗壞”,又要打又要罵,而局外人隻是以溫和的措詞好言相勸?很清楚,這是在情感上的投入量具有明顯的差異之故。在交往中,不加任何指責,沒有“恨鐵不成鋼”的感覺,實際上就是漠視對方,沒有建立親密關係和企圖讓對方更完善的心理需求,其熱情已經灰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