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在售貨區不是隨意放置的,也不是簡單歸類並堆放整齊就可以的,而是要有計劃地精心安排。不僅要讓顧客能清楚地知道商品放在什麼地方,而且更重要的是要通過陳列達到商品向顧客最充分地展示、促銷自己的效果。因為在自助服務的小型超市中,不采取直接向顧客介紹商品和推銷商品的方式(除了顧客提出要求),陳列就成了商品銷售的主要的經營技術和賣場規劃的一個核心內容。也可以說,小型超市商品銷售就是從陳列開始的。
1.商品陳列的原則
(1)分區定位原則 分區定位就是要求每一類、每一品種的商品都必須有一個相對固定的陳列位置,商品一經配置後,就很少變動。這是為了使商品陳列標準化,便於顧客選購商品。為使顧客容易判別商品的所在位置,還必須公布商品配置位置的分布圖和商品指示牌。商品配置分布圖對營業麵積小、商品種類少的小型超市也是很重要的。值得注意的是,許多商品分布每隔一段時間是會變化的,就必須及時修改商品分布圖,這一點容易被忽視。
(2)易見易取原則 易見就是要使商品陳列容易讓顧客看見,一般以水平視線下方20度點為中心的上10度、下20度範圍為容易看見部分。易取是指要使商品陳列容易讓顧客觸摸、拿取和挑選,與此關係密切的是陳列的高度問題。依陳列的高度可將貨架分為五段:
中段為手最容易拿到的高度,男性為70~160厘米,女性為60~150厘米,這個高度被稱為“黃金位置”,一般用於陳列主力商品或公司有意推廣的商品。
次上端和次下端為手可以拿到的高度,次上端男性為160~180厘米,女性為150~170厘米;次下端男性為40~70厘米,女性為30~60厘米,一般用於陳列次主力商品。其中次下端顧客需要屈膝彎腰才能拿到商品,所以比次上端較為不利。
上端和下端為手不易拿到的高度,上端男性為180厘米以上,女性為170厘米以上;下端男性為40厘米以下,女性為30厘米以下,一般用於陳列低毛利、補充性和體現量感的商品,上端還可以有一些色彩調節和裝飾陳列常用於陳列成箱包裝的商品。
(3)放滿陳列原則 貨架上的商品必須經常、充分地放滿陳列。放滿陳列的意義有以下幾點:第一,如貨架常常空缺,則說明售貨區有效的陳列空間被白白地浪費了。第二,貨架不是放滿陳列,商品表現力降低,在售貨區陳列著諸多種商品的情況下,不是放滿陳列的商品,其銷售效果往往是不佳的,而且也會使顧客形成這是賣剩下來的商品的不良印象。有些商品在數量上是放滿的,但由於陳列方法不對,沒有“站起來”,未將包裝最佳的一麵對著顧客,銷售效果也會不理想。第三,貨架上的商品都放滿,既可以給顧客一個商品豐富的好印象,吸引顧客注意力,也可以提高商品周轉速度和物流效益。因為貨架上都放滿了商品,可以提高貨架的銷售與儲存功能。商品放滿陳列會產生很好的銷售效益。據美國一項調查資料表明,放滿陳列的超市與做不到放滿陳列的超市相比較,其銷售量按照不同種類的商品可分別提高14%~39%,平均可提高24%。
但是,為了做到商品的放滿陳列,往往不是一廂情願的事情,因為許多商品從下訂單到商品到貨,存在時間差,可能出現某些商品缺貨。這時可用銷售率高的其他商品填補空缺,而決不能用相鄰的商品來填補,除非相鄰商品也是銷售率高的商品。但要注意的是,用來臨時填補空缺的商品,要和相鄰的商品在品種結構上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