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試用期的重重迷霧(2)(3 / 3)

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含三年)

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

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其他相關規定試用期相關規定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隻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但無需提前30日通知及支付補償金。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總之,試用期無論對於企業還是員工均是一個雙方試配的過程,企業應對此時的員工給予較多的關注和輔導;員工應少說、多問、多做,盡快了解和融入企業文化,與周圍同事建立良好的工作關係。我們每個人在公司工作,就像在所負責的領域內開著一艘船,隻有得到同事的接納和認可,大家才會推著你駕駛的這艘船向前走,否則不但沒有人向前推,還很有可能不推或者朝著相反的方向推。

因此,雖然員工試用期管理是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重要一環,但目前仍有眾多企業對員工試用期管理流於形式,使新員工不能盡快適應和融入新企業,並同時導致大量新員工流失,給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造成巨大的人力、物力浪費。無論是新員工還是企業,若過分注重短期收益的最大化,必然會給自己造成極大的效用損失。隻有本著信任、合作的良好態度,才是員工與企業實現各自價值最大化的必由之路。

五、各種性格類型偏好的人在試用期時的注意事項

針對試用過程中的關鍵問題及注意事項,我們要再重點分析一下不同性格類型的人應該如何加以特別的關注。

感性

間接小浣熊型(友善型)“小浣熊型”:發揮自身熱心、團結的性格特征,保持和同事的良好協作關係;但同時注意適當提高工作效率,按照流程完成工作,注意適當的創新。

孔雀型(表達型)

“孔雀型”:應注意詳細了解崗位職責和績效標準,並與相關主管書麵確認。避免遇到困難時過於情緒化而影響對事物的判斷,從而造成更大的錯誤。

直接

貓頭鷹型(分析型)“貓頭鷹型”:發揮自身良好的邏輯分析能力以使各項工作開展循序漸進,按時按質完成工作;

老虎型(推動型)

“老虎型”:關注工作結果的同時,適當關注工作過程,通過對過程的有效控製以達到預期的結果;同時需以更友好的方式與同事交往,盡快獲得大家但同時注意抓住關鍵點,利用“二八法則”提高工作效率。此外還要注意和反對的意見或人保持適當溝通,並善於接納和幫助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