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追求效率,做時間的真正主人——要事第一,高效管理時間(2 / 3)

每一位有心的人都能製訂一份自己在一段時間裏的詳盡工作計劃,並在每天結束前精確地安排明天的工作。

大多數的人是根據時間的緊急性確定工作次序,所以他們會花很多時間去救火,而重要的工作卻直到期限臨頭才著手。

如果你是根據緊急性來定優先次序,可能會分為三類:必須今天做好。

應該在今天做好。

應該在某個時間做好,但是還不急。假定你準備兩個月內完成一項工作。明顯的,你不會把這件工作列為第一類,因為還有兩個月的期限。你可能會列入第二類,但也可能不會,因為還不太急迫。大多數的人會把它列在第三類,直到期限迫近時,你會發現很難找到專家來幫忙,而不能把這件工作做到你想要的詳盡程度。你在心裏責備自己,並且說下次一定要早點完成。但你還是不會,因為到時候你會以同樣的理由,把工作拖延到最後。

一般來說,我們可以根據時間的緊迫性和工作的重要性來定優先次序。做好這一點,需要拿出你的待辦工作表,首先,從“這件工作是不是清楚地有助於達到我一生的目標或短期目標”這個問題,來檢視某一項工作。如果是,就在前麵打一個記號,然後按照你要去做的先後次序標上數字,標先後次序的時候要考慮兩個因素:緊急性和時間效益率。

時間效益率隻是一種評估方式,使我們認識到某一件工作雖然沒有另一件工作重要,也沒有緊急性,但是做這件工作獲益很大,所用的時間也不多,則仍然要先辦好它。例如,你一天最重要的工作是擬定一項報告,而需要花大半天的時間。但是你還有一些可以分給別人去做的小事,那麼在你開始草擬你的報告之前,用幾分鍾的時間把這些小事分配下去,被分配到的人就會有更多的時間去做了。這顯然是很有道理的。

“先做重要事情”這項原則也有例外,你會發現不要在一天的開始做最重要的事情,而另分配一段時間,集中精神去做會更好。

在你把標有記號的工作項目編了優先次序之後,也同樣的把比較不重要的事項編上優先次序,然後努力按照次序去做。你已經有了一個比賽計劃了,你一天的“產量”將會比你做完了一件工作之後,再停下來為要做的事定優先次序要大得多。

效率所重視的是做一件工作的最好方法,效力則重視時間的最佳利用——這可能包括或不包括做某一件工作。例如,為了即將召開的一項會議,你有一份必須打電話通知的名單。如果你從效率觀點來看,你就會想什麼時候打電話給他們是最好的時機、是不是要把他們的名字放入自動撥號卡片上以節省時間、這張名單是否為最新的正確資料等等。但是如果你從效力觀點來看,你就會問自己,打電話給這些人,是不是把時間做最佳的運用,你也許會考慮另一種聯絡方法;你也會考慮把打電話的事派給別人做;或把會議完全取消掉,好把時間用在更有用的地方。健全的時間管理,應該以效力優先、效率次之的觀念為出發點。

4.“帕累托法則”使你成為時間的主人

帕累托法則是由19世紀和20世紀初意大利經濟學家及社會學家帕累托而來,是說在任何一組東西之中,最重要的通常隻占其中的一小部分。這項原則有時候又稱做“重要的少數”、“微不足道的多數”,或80對20定律。

80比20的法則又叫“猶太法則”或稱為“帕累托法則”。

這個法則的主張是:團體中的重要項目,是由全體中小部分的比例所造成的。

例如,占所有人口不到20%的人,其所犯的罪占所有犯罪案件的80%以上。占全公司人數不到20%的業務員,其營業額為營業總額的80%以上等這些情形。

也就是,重要的東西隻占了很小的部分,但它的重要性比例卻是80比20,因此,隻需集中處理工作中比較重要的20%的那部分,就可以解決全部的80%。不論是工作或是學習,多少都會受到時間、空間的限製,不可能將應做的事全部完成。因此,若不先從重要的事開始,結果會演變成什麼正事也沒做。打算全部完成的完美主義者,往往到最後什麼也沒做好。

能應用這個80比20法則者,事情過多的煩惱就會消失。首先,盡可能地早點處理重要的事,不必將所有事情一個個地完全處理。即使剩下的事到後來出了什麼麻煩,也不會是什麼大不了的問題。

我們應經常將這個法則運用在工作上。假設,一個單位一天有100個打通的電話,這100個電話,並不是由100個人平均一個人打一個。以帕累托法則來看,有二成的人不隻打一次,而且這二成的人所打的電話占所有電話的八成。因此處理的方法是,針對打電話頻率較高的二成去下工夫解決問題。

因此,在銷售公司裏,大約20%的推銷員帶回來80%的新生意。在一項討論裏,20%的人通常發表80%的談話。在一家公司裏,20%的人請假占總請假日數的80%。在一間教室裏,20%的學生利用了教師80%的時間。這項定律可以運用在各種不計其數的事情裏。帕累托法則也極有助於應付一係列有待完成的工作。因為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麵對一係列工作,不可能一一完成,我們難免心存畏懼,於是大多數的人在還沒有做之前就感到泄氣,或者先做最容易的,把最困難的留到最後,結果永遠辦不好最難辦的事情。

所以,當你麵臨很多工作,而不知如何著手時,就應該記住帕累托法則。你要問你自己哪些事項是真正重要的,就不會偏離首要工作而去做次要工作。這樣,你就會真正成為時間的主人。

5.處理大事和要事的時間運籌法則

怎樣高效地利用時間呢?有一條定律可遵循:集中整塊時間處理大事,利用黃金時間處理要事。

集中整塊時間處理大事

很多人的時間很容易被切成小碎塊,以應付七八件事,早想著手做計劃已久的較大的事情,可是多次拿在手上又放下了。要知道,如果把時間分割開來零星使用,時間的利用效率就大大降低,甚至等於沒有時間。要想做一件較大的事,必須有一定的、哪怕是最低限度的整塊時間。比如,一位管理者近來了解了不少市場情況,想把它寫成較為係統的市場調查報告,如果集中時間來寫,最多一天就完成了,但是總沒有一整天的時間供他使用,他隻好見縫插針,第一天抓住半個小時,第二天又抓了15分鍾,第三天擠出了20分鍾,每次拿起筆來都像剛開頭一樣,這樣斷斷續續,半個月之後才完成了初稿。把所用的時間加起來,足有三個工作日的時間,報告稿的質量也不令人滿意,好像有許多拚接的痕跡。如其這樣,還不如他專門抽出一點來寫。寫文件如此,研究確定本單位的大政方針、人事安排或處理一個棘手的問題,也更需要有整塊時間才能完成。

如何集中整塊時間,各人有各人的辦法。各人的處境不同,習慣不同,辦法也就不同。同時,也有善於不善於之分,有集中的能力強弱之分。有些人在一星期內有一天在家裏工作,這一天他可以集中辦一兩件大事。有些人將一周或一天的時間分成若幹大段,每段分類處理不同的問題,其中有專門時間處理較大的事務。例如將聽取彙報、審批文件、討論一般業務等例行性工作,排在一周內的二三天辦理,留出一整天或二三個半天處理真正較大的事,再留一天左右去處理其他事務。我們還常看到,有的機關為了起草重要文件,幾個人到賓館躲起來集中時間工作,這種方法增加了機關的經費開支,雖不宜提倡,但畢竟也是一種無辦法的辦法。其實,方法是靈活的,重要的是原則,要真正集中時間辦大事,當尚未集中的時候,要盡快推開其他的事迅速集中;當已經集中的時候,要排除其他事的幹擾;一旦發現有別的事在“蠶食”整塊時間,要立即把其他事甩開,不然,集中要辦的事就會半途而廢。

利用黃金時間處理要事

所謂黃金時間,就是比較清靜、少有幹擾和腦子比較好使的一段時間。每個人的工作性質和工作環境不同,每天比較清醒的那段時間在什麼時候,有多長,各不相同。例如負責生產調度的管理人員,每天剛上班的時候可能是最忙的一段時間,中間一段時間可能稍清靜些。而高級管理人員,剛上班的頭個把小時可能較少有幹擾。至於最佳用腦時間,每個人也不相同,由各自的生物鍾決定。生物鍾是指人體內按一定時間出現一定生理行為的周期,人的智力、體力、情感都按一定周期發生著變化。例如有的人在每天的某一時間都感到困倦,這就是生物鍾現象。據國外一些生理學家研究,發現人體內存在著100多種生物鍾。大腦的活動,也受生物鍾的影響和製約。英國學者經過測試發現,上午八時大腦具有嚴謹、周密的思維能力,下午二時邏輯思維能力最強,晚上八時記憶力最強。當處在最佳用腦時間時,腦細胞處於高度興奮狀態,此時,大腦接受信息、整理信息、加工信息、貯存信息和輸出信息的效率比其他時間高。有的人早上腦子好使,稱為“百靈鳥”型;有的人在晚上和夜裏腦子好使,稱為“貓頭鷹”型。不過,生物鍾是可以通過鍛煉、刺激進行調整的。因此,要養成良好的生活、工作、學習、睡眠習慣,使生活規律化。每個人應摸索出自己思維活動的生物鍾,充分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