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誰的圍城(2 / 3)

我離婚時,當然也有許多人前來相勸。相勸的說辭裏,無疑也特別說到我的孩子娃娃。對此,我表示理解,甚至表示感謝。關心我的孩子,我能不感謝嗎?但是,要說人們比我還關心還愛護我的孩子,那才是說給我的孩子他們也不會相信。事實到底勝於雄辯,我離婚了,兩個孩子由我來帶,絕對沒有任何朋友任何同行任何道德高尚的君子任何寫勸世文章賺社會稿費的九流作家來幫過我小腳趾那麼一丁點兒忙。

我的男孩子,小時我媽抱過他幾年,祖孫二人情感格外深厚。關於家庭破裂後他的去向那孩子早就表過態:我誰都不跟,我跟奶奶!這樣,在我離婚後,他就一直在奶奶那兒吃飯。到他準備考大學讀書吃緊的高中三年裏,我媽碰巧離休,更是全盤負擔了給他做飯的任務。

這樣,從客觀上講,母親離休後有孫子和她做伴兒,暫時消解了她的孤獨。當然,如此情形,與其說是我讓兒子和老太太做伴兒解悶兒,莫如說是母親離而不休含辛茹苦幫我照管孩子。更準確些講那是李密《陳情表》中一句現成的詞兒:母孫二人,更相為命。

說話之間,男孩子高中畢業。由於學習成績不壞,他被保送上海外國語學院;到校經考核選拔,又直接升到二年級。這消息自然令全家欣喜,但隨之而來的不大不小的一個問題是:老太太身邊一下子沒人做伴兒了。當初,我媽給男孩子做飯,並不曾捎帶給我的女孩子也一並做了。這當然不足為怪,因為孩子們的奶奶有點大觀園裏賈母的風範,不免偏心些兒。況且,母親能替我分擔一個孩子的吃飯問題,我已是感謝不盡,又安敢人心不足得隴望蜀。所以,我給女孩子煮飯燒菜便也整整三年。漢手漢腳,半生不熟。女孩子吃得香甜,長得壯實。到她也讀了大學之後,仍然懷念我的烹調手藝。有幾道菜給男孩子介紹描述,還直令他羨慕嫉妒,遺憾不曾品嚐過他爹的手藝哩!

且說老太太身邊沒人就伴兒了,怎麼辦?奶奶偏心哥哥,妹妹本來就不高興,她是多少也要使點小性兒來點小情緒的啦!好嘛,現在用得著我啦?不過,女孩子讀書也到高中程度,畢竟到了懂些事理能為大人分憂的年齡。經過我的動員解釋,女孩子便也高高興興到奶奶那兒去上灶。人本來皆有見麵之情,何況到底血濃於水,祖母和孫女由此便也情感融洽芥蒂盡消。

於是,女兒吃到應時飯食,母親不覺寂寞,我從鍋台邊獲得解放,一石不止三鳥。幸甚至哉!

我的女兒隻比兒子小不足兩歲,又是說話之間,她也高中畢業,赴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去讀本科。孩子們長俊,不曾像好心人們所擔心的那樣,反倒是不出我之所料,兩年之內,捷報再傳。全家老少,自是歡喜。這份歡喜,雖不足與外人道也,我卻自恃手中有一管筆,偏生寫了文章來發表,旨在證明一點什麼。男孩子初赴上海,我曾在我們太原日報上寫了一篇文章叫做《送我家的男子漢上路》。父親小時家貧,隻讀過一季冬學;我有幸念完高中,偏又屬於所謂老三屆被耽擱了上大學。咱家祖輩種地當苦力,終於出了一名貨真價實的大學生,原也值得撰文慶賀。而今女孩子又赴北京,為著同樣值得慶賀,也為著對兒子女兒一視同仁,我便又在報紙上發了一篇文章《又是陽關》。我在後一篇文章裏,特別強調了母親的功勞苦老。原來世上說事容易做事難,母親任勞任怨不分寒暑煙熏火烤數年如一日給孩子們燒菜煮飯,容易的嗎?我對母親的感戴,是由衷的,也是真誠的。盡管母親為我招呼兩個孩子,出乎親情,並不需要誰來感戴。

有道是多年父子如兄弟。隨著孩子們長大成人,我對他們不再聲色俱厲居高臨下,而盡量與孩子平等相處友好談話。無形之間,父子親情當中,就又滋生出幾分仿佛朋友弟兄之間的那種理解尊重和平等友誼來。兩個孩子雙雙離家,各奔前程,固是我的願望,我的心中卻到底一時空落落的。父親有句話講得好:

“小鳥翅膀硬了,都是要離窩的呀!”

仿佛是在讚歎,分明又透著無奈。

而無論是我由衷感戴的文章,還是父親透著無奈的開解,都無法分擔與解除母親那驟然失落之際的無邊空虛和濃烈惆悵。

女兒在北京,兒子在上海,上海氣候熱而北京風沙大,兒子很靦腆而女兒太清高,關心一雙兒女,我這廂不能不分心兩下。

父親回老家,母親在太原,老太太血壓高而老爺子肺氣腫,爹要造墓葬而媽想買房子,掛念二老雙親,我這廂又不能不分心兩下。

——就我的角度而言,這叫“四下分心”。

太極分兩儀,兩儀生四象。二加二等於四,四下分心。事不關心,關心則亂。關心兒女掛念爹媽,卻又是常人葆有的赤子之心。人到中年,種種諸般皆為題中應有。紅塵中人,我又安能免俗。

四下分心,一顆心怎生擺布?

兒女成人,小鳥出籠,分飛兩大直轄市,勢不能不準小鳥試飛,又不能將兩大城市來合並。隻得分頭寫寫信,通通電話罷了。關心上海天氣預報,夏季潮熱冬季陰冷,曾寫信去教兒子使塑料桶裝滿開水烘暖被窩。兒子理解為敞口大桶,擔心踢翻水桶。念書把人念得發傻,始料不及。女兒來信隱約透露,學校有漂亮小夥兒玩兒腳踩兩隻船拙劣把戲。擔心女兒陷溺其中,卻又明白孩子們唯有曾經滄海才能在遊泳中學會遊泳。

爹媽二老分在兩處,依常情常理倒有可能做些編排調度,讓兩位老人合在一處。除了拙劣而冒昧地要給二老舉辦金婚儀式碰了釘子,我還曾謙恭而謹慎地向爹媽提出過一個合理化建議。父親在老家幹他的事業,已然騎虎難下越陷越深,隻是在孩子們假期裏抽空回城全家團聚,他多數時間鑽在山溝裏不能來和母親做伴兒。那麼,反過個兒來考慮,孩子們都遠走高飛,已無須母親給他們日日煮飯,她不能回家鄉去和老爺子做伴兒嗎?如此,孩子們放了假,老兩口雙雙回太原;村裏有事,二老再一起回老家。他們老倆在一搭便於相互照應,我這廂兩下分心也好歸攏為一頭操心。這豈不是兩全其美一得二功的上好建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