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國中小學教育的特點

(一)文化教育的多樣性——是德國基礎教育的基本特性

德國是一個聯邦民主製國家,各州享有廣泛的民主自治權。特別是在文化教育方麵,都由各州自行立法和管理。因此,各州的教育體製呈現出各自的特色。聯邦政府隻對具有共性的問題進行協調、立法和管理。

在德國,文化教育的多樣性並不排斥教育機會均等這個基本目標。在一個民主福利與市場經濟結合的國家裏,教育事業不能完全納入市場經濟的運作機製。所有對教育感興趣的人都應有可能按照自己的願望和能力獲得相等的起步和促進機會,不得因其經濟狀況和社會地位而得到不公正對待。國家有義務建立起合理的學校布局,讓所有人都有就學的條件。

(二)德國基礎教育特征:實施分類教育體係

德國教育體製由初等教育、中等初級教育、中等二級教育和高等教育四個階段組成。初等教育指小學教育階段即1至4年級。中等初級是指包括國民中學、實科中學和完全中小學在內的5至9或10年級。中等二級教育是指11至13年級,這個教育階段主要是職業教育階段和完全中學高年級階段。1至9年級是普通義務教育階段,10至12年級是職業義務教育階段。

德國中小學教育階段實行分類教育體製,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處於平等地位。這為學生開啟了接受教育和進入職業生活的平等道路。這種分類教育體係有效地保障了每個學生按自己的能力和稟賦選擇自己的就學道路。

這種分軌學製,各軌的低一年級學校與高一年級學校自然銜接,升學中沒有競爭性考試,每一軌都保證直升高一級學校,有利於兒童在學期間按規定培養目標得到良好的教育而不受升學問題幹擾。與此同時,由於大力推行第二條培養途徑(即:除了完全中學畢業生可進入大學深造外,職業學校的學生同樣可以獲得進入大學學習的資格),盡管兒童從12歲起就實行分軌,但並不會因此埋沒一些“大器晚成”的人才。

(三)德國基礎教育的核心問題:教育教學改革

德國小學的教育教學改革始終貫穿兩條主線:一是以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的改革為主線,二是將促進孩子身心的發展作為主線。

1.重視學生“學習的學習”

德國各州製定新的小學計劃,其宗旨就是:“學習的學習。”即教會孩子學習的方法,使孩子能把學到的知識綜合起來,進而提高孩子的綜合理解能力和自學能力。

2.重視兒童個性的全麵發展

在德國,小學教學的主要任務有四項:促進兒童個性的全麵發展;為將來的學習傳授基礎內容;照顧到兒童的特點和生活狀況;喚起兒童多方麵的興趣,增強學習的樂趣。

3.重視課堂教學中教師與學生之間的情感交流

不僅反映在課內學生有充分的學習自主權,而且在師生關係上完全體現尊重和平等。

4.重視教學教養的統一

在德國,各種類型的學校均按自己的特點將教學與教養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傳授知識及其應用能力,觸類旁通;二是促進個性發展,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三是培養學生在社會生活中與他人進行交流、理解他人和與他人合作的能力,為他今後的職業生活鋪平道路。

(四)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關鍵;加強師資培養和教師進修

1.師資培養

戰後聯邦德國實行中小學教師都由高等院校培養的製度。在德國的巴伐利亞州,師範學校已被全部取消,所有師資力量都在普通大學進行培養。入讀師範專業的學生在入學時選定今後進行教學工作的學校類型。師範生按選定的學校類型來規劃自己專業的教育學學習課程。師範專業畢業時不參加大學畢業考試,而是參加國家初級考試。國家初級考試通過後,學生去有關學校進行為期兩年的見習,見習期結束時,見習生參加國家二級考試。考試合格意味著具有了在所選定的學校類型中被聘為教師的資格。部派督學每4年對受聘教師進行一次工作檢查,工作評語將決定該教師工作的資格及工資級別的升降。

2.教師進修

在德國,教師必須定期參加進修,由國家提供進修費用。教師進修的內容有執教學科、教育科學和社會問題三方麵。各州都建立州一級的教師進修機構。教師的進修在德國被劃歸為第三階段教師訓練,受到各方麵的關注。有些州還製定了教師進修法,用法律形式來確保教師進修工作。

二、改革舉措

德國中小學教育有著悠久的曆史,並在長期的實踐中形成了一整套適合本國國情的體製。與高等教育一樣,中小學教育也屬州轄文教事業,有關學校教育和教學活動的安排均由各州通過專門法律來製約。近年來,隨著國際競爭的日益激烈,德國中小學教育的弱點及不足也逐漸暴露出來,引起了政府教育管理部門和有關機構的重視。為了適應國內國際形勢發展的需要,德國各州在中小學教育方麵采取一些新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