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相繼出台的各種報告異口同聲地把學校製度的多樣化列為當前緊要課題。韓國開發研究院(KDI)已敦促全麵引入自立型私立高中和引入協定學校(Charter School,教育當局和欲設立代替學校者簽訂協議的學校),韓國教育開發院則敦促全麵允許轉換為自立型獨立學校,以廢除按能力分等級的平均化,使學校間進行公平競爭,扶植成功學校。
初等教育規模的變化(1991~1998)
年份類別數量
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
學校數62456122607559005772573257215688
班級數117179114295111833108700107183106594107860110021
學生數47585054561078433625240993953905163380054037839863834561
教員數138200137819139159139096138369137912138670140121
職員數2491025015259842657226998281482992330749
普通教室數21810910963910887410687910721210524310681310966l
就學率99.499.798.798.398.197.796.996.2
升學率99.099.299.999.999.899.999.999.9
班平均學生數40.639.938.837.736435.735.134.9
資料來源:教育部,教育統計年報,1998。
截止1998年9月1日,全國的小學共有5 688所,與1997年的5 721所相比減少了33所,與1990年的6 335所相比更是減少了647所,這是因為在農村、漁村和山村,由於學生減少而撤銷了一些學校。私立小學大部分都集中在大城市裏,尤其是在漢城集中了大量私立學校。
韓國的小學中10個班級以下的小規模學校為2 873所,占總數的50.51%;不足5個班級的學校為959所,占總數的16.86%,這些學校多半是農村、漁村、山村和島嶼及偏僻地區的小型學校;46個班以上的大規模學校為529所,占總數的9.30%,這些大規模的學校有逐漸減少的趨勢,目前大都集中在大城市裏,如漢城、釜山、大邱、光州、仁川等地的40個班級以上的大型學校要比其他地區多很多。
截止1998年9月1日,韓國的小學和中學生數在200名以下的小規模學校為2 644所,達到總數的46.48%;學生數在100名以下的學校有l 764所,占總數的31.01%;學生數在2 001名以上的大規模學校有367所,占總數的6.45%,與1997年的6.38%相比沒有太大的差別。同時,還有學生數為3 001名以上的超大規模學校32所。
韓國的《教育法實施令》中對小學的班級規模做了規定,小學的班級數為每學年6個以下,學生數為每班50人以下。1998年,小學的班平均學生數為34.9人,比1997年的平均數少了0.2人。但是班學生數在51~60名之間的班級仍有1 316個,占總數的1.2%,超過60人的班級全國還有44個,比1997年的55個減少了一些。
(二)初等中學
韓國的初等中學以在接受小學教育的基礎上進行中等普通教育為目的,修業年限為3年。《韓國教育法》規定初中在教育方麵要努力達到以下各項目標:
1.進一步發展、擴充小學教育的成果,培養作為中堅國民所必要的品格和素質。
2.培養與社會所必要的職業有關的知識和技能,使學生具有尊重勞動的精神和行動,具有能夠決定符合個性的今後去向的能力。
3.開展校內外的自律活動,端正思想,培養公正的批判力。
4.鍛煉身體,增強體質,培養健全的精神。
從初等中學的教育目標中可以看出,初中的教育任務是培養作為中堅國民所必備的品性和素質及“公正的判斷力”。並在基本知識和技能上,要學生具備在社會自謀職業的知識和技能。也就是初中畢業是參加工作和就職的起碼的學曆資格,並且能具備作為國民就業的基本精神,能按其個性選擇出路和前途的能力。就是說,初中教育階段是使未來的國民中堅具備必要的思想道德品質和身體條件、知識和技能、態度和能力的基礎性教育的完成階段。
在國立和公立初中內,可以設有廣播函授的初中,其開設的課程是為小學畢業過早地參加工作的青少年服務的;在產業體鄰近的初中,還設有夜間製特別班級,以便對在產業體中工作的青少年進行初中課程的教育。隨著韓國初中義務教育的普及,這兩種辦學形式逐漸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