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免費普及義務教育。美國經濟學家薩繆爾森曾指出:“在走向平等的道路上,沒有比免費提供公共教育更為偉大的步驟了。”韓國政府於1950年6月1日宣布實施初等免費義務教育,實際上韓國在當時並未實施真正意義上的初等免費義務教育,但韓國的小學入學人數的確急劇增長,截至1950年,“在校小學生人數已占全體適齡兒童總數近80%”。1953年,韓國政府製定“義務教育完成六年計劃”,要求在1954~1959年計劃期間,“將學齡兒童的就學率提高到96%”,保障義務教育所需經費,解決教室和師資不足的問題。在60~70年代期間,韓國政府又製定了三個義務教育發展五年計劃(1962~1966,1967~1971,1972~1976年),進一步鞏固義務教育成果、提高教育質量、擴大免費教育範圍。1976年韓國政府正式宣布全麵普及小學六年製義務教育。1978年,韓國政府公布1978~1991年長期綜合教育計劃,決定從1983年開始逐步推行九年義務製教育。但是由於經濟不景氣和教育投入不足等問題,政府決定首先對偏僻地區的初中在校學生實行免費教育,然後逐步擴大到其他地區。
(3)重點保障弱勢群體。這裏的弱勢群體是指所有處於不利處境的人群,包括偏遠山區的貧困兒童、殘障兒童等。對貧困兒童受教育權利進行保障的一個有力舉措就是采取“貧困地區優先普及義務教育”策略,早在1954年,韓國首先從農村、漁村、島嶼等條件不利的地區實行免費教育,繼而從邊遠農村逐步向中心城市擴展。韓國政府采取的這種“從農村包圍城市”的做法,最直接的結果就是切實保障了弱勢群體受教育權利的真正實現。而對殘障兒童受教育權利的保障則寫入教育法之中,韓國的教育法規定:每個道和廣城市必須為殘疾兒童建立1所以上的特殊學校。此後,在政府的持續努力下,小學及中等教育階段的特殊學校數目始終保持不斷增長的勢頭。截止2003年4月,韓國共有盲人學校、聾啞學校、身體殘疾人學校、弱智學校及精神殘疾人學校等各類特殊學校137所,在校生人數達24 119人,教師人數為5 329名。除普通教育內容外,特殊學校還提供各種技術培訓,以便為殘疾學生從事生產性工作提供準備。教育部負責學生的就業安排計劃,並舉辦特殊技能競賽。
2.過程平等的舉措:推行平準化教育政策
教育過程中的機會均等,指一個國家的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的物質資源分配、師資力量分配要均等。實際上就是促成各類學校均衡發展,消除教育機會均等的某些歧視,避免把某個體或某團體局限於接受低標準的教育,或是杜絕為了某些人及團體的利益,堅持分流教育製度,以及由此引發擇校現象,從而產生新的不平等。
20世紀70年代,韓國中小學校被分為三六九等,教育資源配置失衡,學生擇校現象嚴重,學校間競爭十分激烈。在各類擇校現象中,由於設備、課程、教師以及學校其他方麵的資源不公,往往造成家長學生等社會投入的資源以及學校資源和學生資源交互作用而形成無形資源的累積性不公,從而造成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與學校之間的差距進一步拉大。為了解決升學競爭激烈問題,縮小學校間的巨大差距,消除擇校之風,就需要公平配置教育資源,平等地對待每一個學區的每一個孩子。為此,韓國政府推出了“平準化教育”政策:撤銷一批“名牌中學”,對“不利學校”增加教育撥款,大力改善其辦學條件;實行教師每工作四年流動一次,確保學校師資水平的均衡;對學生進行綜合評分,各學區內由計算機隨機確定適齡兒童的就讀學校。同時,還對升學製度進行了相應調整,1968年取消初中入學考試製度,初中招生改為按區域抽簽分配的製度,不給學生選擇學校的餘地。高中入學製度也於1974年加以修訂,經國家會考合格的學生可按區域通過抽簽辦法決定自己就讀的高中。
3.目標平等的舉措:培養有個性的韓國公民
目標上的平等,即教育效果的平等,學業成就機會均等,指在國家規定的教育階段,學生在教育年限、學校類型、課程內容等方麵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條件,在教育過程中受到教師、學校和社會的同等對待,享受符合其能力發展水平和潛力的教育,獲得平等的教育效果。韓國政府優先保障教育投入的舉措使得教育資源的共享成為可能,而後采取的“貧困地區優先普及義務教育”的務實做法更是為入學機會平等掃除了障礙,重點校與非重點校的取消及各種升學製度的深度調整也使得過程平等的夢想成為一種現實,起點平等與過程平等的相繼實現已使得目標平等的理想不再遙遠,因此尋求一種平等的教育效果,為學生提供符合其能力水平發展的教育則成為20世紀80年代以後韓國政府持續努力的方向。
正如一些韓國學者所言,教育不僅為經濟發展提供了需要的人才,而且喚起健康的市民精神,奠定社會聯合的基礎。過去由於教育的應試導向,將教育作為培養優秀人才的工具,用精英主義教育觀扶植過分的競爭意識和功利意識,結果使學生陷入文憑主義的桎梏之中,整日飽受課外補習的折磨,既不利於學生身心的健康成長,也加重了家長的經濟負擔,從而引發許多嚴重的社會問題。鑒於此種狀況,韓國政府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就不斷對傳統的教育觀和教育製度進行反思與修正,同時積極采取措施淡化教育的應試導向,回歸國民教育的本來麵貌,提出了全人教育的目標,即培養德、智、體、技能全麵發展的人,並為此對基礎教育課程進行了相應的改革。全人教育思想體現於1981年實施的第四次課改之中,韓國政府明確提出造就一代新人,即培養健康的人;有審美觀的人;有能力的人,有道德的人,有自主精神的人。1987年實施的第五次課改與1992年實施的第六次課改仍然將教育目標鎖定在為民主化、信息化與國際化的韓國社會培養全麵發展的一代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