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確立“以人為本”的教改方向(2)(1 / 3)

改革“開放型自律學校”的辦學方向

韓國學界認為以“平準化”為核心的公平教育雖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以升學為中心的國家基礎教育框架,導致中小學生的學習欲望和熱情逐漸衰減,學習能力提高緩慢,普遍感到教育競爭力下滑所帶來的心理危機,很多家長把孩子送到國外留學,出現了日益加劇的早期留學現象。根據這一情況,每一屆韓國政府都致力於教育革新,舉辦了科學高中、外語高中等特色高中,力求強化學校自主、自律辦學,但卻注重升學考試和應試教育,被社會各界廣泛批評。如何既保持公立學校教育的基本特征和優勢,又通過問題解析、探究、討論等教學方式的改革,提高學校辦學自主性,調動中小學生自主學習的欲望和能力,激發、挖掘學生的創意、潛力和人文情懷,需要從根本上改革基礎教育辦學體製。

鑒於這種社會發展需求,韓國參考美國的“協約型學校”、英國的“研究型學校”、日本“社區參與型學校”和瑞典的“自律型學校”的學校教育改革的成功經驗。韓國政府提出了“開放型自律學校”的改革模型,即通過把人事權、財政預算執行權等辦學自主權更多地轉交給校長或教育、文化、藝術、宗教等民間團體,選定具有革新意誌和經驗的管理主體,克服過去公立學校的共同缺陷,通過集中試點示範,彙集各種政策職能,積累革新成果和經驗,逐步推向全國學校,加快教育革新步伐。“開放型自律學校”與過去一般學校的最大區別在於:通過協約中所提到的公正評價,強化教育的責任和義務。評價內容主要是學生學習能力的提高程度、教育需求者的滿意度,人文情懷、創意能力的培養效果,教育的責任和義務等。這是一項根據公開每年和綜合評價結果,對學校實行嚴明管理的新型辦學製度。

韓國政府導入這種改革的目的也在於,繼承和發揚以往比較成功的“平準化教育”政策,繼續執行公立學校的各種學費減免政策,滿足社區對優質教育的不同需求。為推行先進的教育項目,引導地方政府和自治團體對教育事業的支持,對農村、山區、島嶼和城市低收入地區采取特殊支援政策。申請到這類學校任教的教師將接受“學校革新特別研修”。韓國政府組建了由各界專家構成的“開放型自律學校示範運營推進委員會”,原計劃在2006年8月底選定5~10個示範學校,到2010年在20個革新型城市中選定20所學校試行,但到目前隻選出了4所。在選拔過程中,采取對教育條件比較差、人口與學生數正在減少、地方政府有積極性的地區優先的政策,自2007年3月進入試行階段,計劃到2010年經對示範工作的各種評價,2011年逐步向全國推廣。

“開放型自律學校”是通過公開征集名稱,經專家們對707個征集到的名稱嚴格篩選後,最後修改原來的“公營型革新學校”而確定的名稱。這種改革模式的核心內涵是:賦予學校和教師很大的自主權,如課程設計、選擇教材都不一定遵循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引入“無學年製”;通過“公募”(公開招聘)選任校長,校長比過去有更大的自主決定人事與執行財政預算的職權;教師編製全員,公開招聘;招生,在實行“平準化教育”地區通過“學生先申請、學校再派位”的方法;而實施非“平準化教育”地區,通過筆試、綜合成績、麵試和畢業學校推薦等方式招收,學生從本道(省)內招收;對農村、山區、島嶼和城市低收入地區采取特殊支援政策。目前,在韓國已經確定的4個實驗示範學校之一的忠清北道清原高中(音譯)於2007年3月1日,招收高中1年級8個班240名學生,將從2007年到2010年試行全新的辦學模式。從2006年11月,開始公開招聘校長和教師,校長任期4年,任期結束後可以續延,中途因故解聘或任期結束後,都能回到原來的崗位。

韓國政府期待著通過這一改革,改變公立學校目前的低迷現象,提高教育水平,恢複國民對公共教育的置信度和滿意度。對此,韓國教育專家持不同意見:如原來試行的“公營型革新學校”的辦學模式,包括地方政府和自治團體對學校的財政支持,由道教育廳教育監、地方自治團體、學生家長各負擔1/3的學校經費,但新公布的“開放型自律學校”的改革方案,並沒有這一內容。教育人力資源部的官員解釋這是為了防止提供財政支持的一方對校長或經營學校主體的自主辦學施加壓力和影響,又轉變為“升學高分”的名門校,財政不足部分由教育人力資源部每年追加支持每個學校1.2億韓元。原來準備試點的10所高中減為4所,準備提供財政支持,並辦成優質高中的仁川、全羅南道政府從試點方案中撤出。專家們認為,中央財政負擔加重,地方政府與自治團體對教育改革的熱情減退,大學、宗教團體等民間團體和學生家長的建議得不到反饋,並沒有體現“開放型”辦學宗旨,最多是“公立型校長自律學校”,這些情況的發生和走向,為聲勢浩大的韓國中小學教育改革與發展帶來了許多變數。

小學新型課程實行“遂行評價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