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公民教育的課程及體係
在韓國,公民教育一向是學校教育重點之一,現今中小學校在生活教育上明顯強調公民教育之重要性。自1945年光複以來,韓國已經曆過七次教育課程改訂,然而公民教育正式被列入教育課目始於“第三次教育課程”以後的1973年。事實上,韓國的公民教育經過“教授要目”到“第七次教育課程”之改訂,逐漸確立了它的理論基礎。
一、最新韓國公民教育之基本特性、課程與內容
韓國現行“第七次教育課程”是在新的教育課程中被強調的人性教育和民主市民教育,以及被國家重視的統一教育和國家安保教育的核心科學。作為學術研究的教育科目,其中包含了規範科學和社會科學觀點。因此,它不僅能引導學生正確的生活,樹立正確的價值觀,還能用以探究社會秩序維持,國家民族發展的國民意識形成問題。
“第七次教育課程”對公民教育課程作了重點修正:
·強化了教育的實踐性和人性教育。
·提高了教育科目的真實性。
·確立了教育過程的體係性。
現行“第七次教育課程”中公民教育的四個生活領域教科內容:
第一,個人生活領域讓學生理解道德生活之必要性,提高道德價值判斷能力,重視人本和人性教育。
第二,家庭、鄰居、學校生活領域讓學生理解在家庭、鄰居、學校生活上必要的規範和禮節,培養正確的生活態度和實踐意誌。
第三,社會生活領域讓學生理解在現代民主社會上存在的傳統道德和市民倫理,也在社會上會遇到的道德問題以及正確合理的解決方法。
第四,國家與民族生活領域培養學生自覺養成愛國愛族意識,理解國家分裂的事實與統一問題,掌握作為國家、民族及世界社會一員應盡的責任。
二、小學公民教育課程的主要內容和體係
以社會教育和學校教育為教學目標的“第七次教育課程”對如何培養學生成為人品端正的民主市民,如何讓學生自覺養成優秀的道德品質,以及作為一個應以怎樣的態度對待本國傳統文化等問題都做了詳細的介紹。並且還編入了最近流行的人性和道德教育的理論。以下是修正後的小學公民教育科目(“正直的生活”和“道德科”)的內容和教學目標:
第一,讓學生熟悉作為一個韓國人應備的基本生活習慣、禮節和道理。
第二,培養學生正確、合理地解決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道德問題。
第三,培養學生自覺養成世界和平、人類共榮意識。
第四,培養學生了解生活的意義、樹立人生的理想,並為之奮鬥的實踐精神。
在編輯小學公民教育科目的內容時,首先按不同的生活領域挑選出價值性和道德性較高的內容。以這種方法為基礎編輯的小學公民教育科目與過去的有所不同。它能根據學年的不同,提示出可能達到的教學水準和目標,使內容更加詳細化,從而將教育進一步係統化。
“第七次教育課程”規定的小學公民教育課程的學習指導方法如下:
第一,要符合公民教育本質特性的指導方法以及適用於教室外的學習活動課程等多樣化的指導方法。
第二,積極地活用以直接性實踐和體驗為中心的指導方法。
第三,為了強化人性教育,在“第七次教育課程”中依據新設的教師裁量權規定的讓學生們受到道德體驗應給予一定活用時間的指導方法。
在評估方麵,不是把學生等級化、序列化或差別化,而是應為了學生持續的道德成長,以新概念的評估方法現作為基礎進行評估。這種評估方法運用各種敘述,行動觀察、麵談、標準化檢查、學生互相評估等多樣的評估方法。
三、初中公民教育課程的主要內容和體係
初中公民教育也是按基本的初中教科形態進行學習,聯係教育內容並隨著公民教育的特殊教育目的向體係和效率的方向,提示學生們道德的問題和現代社會需要的多項德智的要素,被認為是同教師共同苦悶的學習過程。因此現行初中公民教育基本上包含學生道德人格的形成以及為達成人性教育和民主市民教育的目標而指導和直接體驗的過程。
初中公民教育科目在1973年“第三次教育課程”開始的時候,成為獨立的正式教育科目。但是就公民教育的前景來看,在這以前無論何種形態的學校教育占據多麼重要的位置,以後都要把民主道義教育、民主市民應遵守的價值觀、共同的社會生活、民主主義下的政治和經濟生活、道德和禮節、正確的價值觀的形成、國家和統一問題等作主要的教育內容。1992年6月告示的“第六次教育課程”把最早的公民教育科目的定義由個人生活;家庭、鄰居、學校生活;市民生活;社會生活;國家與民族生活等五項構成的生活領域。但“第七次教育課程”又把它重新調整為由個人生活;家庭、鄰居、學校生活;社會生活;國家與民族生活等構成的四個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