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書記的故事 七(2 / 3)

聽了老楊的後半句話,我急忙問:“以後會怎麼樣?”

老楊說:“主要怕感染破傷風,因為傷口太深,一旦感染破傷風,治療起來就麻煩了。”說完,才補充說,“錢書記、穆鄉長,最好派人到縣防疫站或縣醫院去買兩支破傷風疫苗回來,給他注射下去,不怕一萬,隻怕萬一呢。”

我看了看老穆,老穆沒出聲,過了一會,我才說:“楊院長,那你們就派個醫生進城去買吧。”

老楊皺了一下眉頭,然後才吞吞吐吐地說:“錢書記、穆鄉長,派個人去倒是可以,可是……醫院都快垮了,實在沒錢……”

老穆聽了,半晌,才衝外麵喊了一聲:“張所長——”

沒一時,財政所張所長進來了,老穆什麼也沒說,隻叫他劃五百元錢給鄉衛生院。張所長聽後,同樣皺起了眉頭,攤了攤手對穆鄉長說:“穆鄉長,我戶頭上有幾千元錢,昨天你不是叫我劃給縣交通局了嗎?現在戶頭上隻幾十塊錢了。”

穆鄉長聽了,沉默了一會,才對張所長揮了揮手,說:“好了,你走——”

張所長走後,穆鄉長無可奈何地說了一句:“媽的,鄉政府也是鹽幹米盡了!”說著,就從懷裏掏了兩百元錢出來,遞給楊院長說,“先去把破傷風疫苗買回來。”

我一見,急忙從楊院長手裏搶回了那兩百元錢,重新塞給了穆鄉長,說:“你把這兩百塊錢收起來吧,要墊也該由我來,你一個人的工資要養活一大家子人,我呢,老婆在銀行工作,也就一個小崽兒,比你鬆活得多,是不是?”說著,掏出兩百元錢來,交給了楊院長。

老楊一見,仍舊苦著臉說:“你們這不是將我楊某人的軍嗎?你們的錢我都不收了,反正醫院已是賬多不愁、虱多不癢了,算我楊某人認了吧。”說著,把錢也給我塞了回來。

老穆一見,說:“那就這樣吧,賬給我們記著,我們認賬不賴賬,等鄉政府什麼時候有錢了,就什麼時候劃給你。”

老楊又苦笑著說了一句:“石頭開花馬長角那一天!”說著,就起身走了,可剛走到門口,又返身對穆鄉長說,“能不能把你們的破野馬借一下?”

穆鄉長一時沒反應過來,不明白地問:“幹什麼?”

楊院長說:“進城買破傷風疫苗呀,如果等下午的公共汽車,就來不及了。”

穆鄉長開玩笑地說:“你到底還是要揩我們的油呀。”

楊院長也笑嘻嘻地說:“我們給汽油錢總行了吧。誰叫我在你手下工作,不自認倒黴不行呀!”

穆鄉長不再說什麼,起身安排車去了。

楊院長一走,小江和小任就拿著一疊詢問筆錄進來了,我說:“情況弄清楚了?”

小江說:“基本弄明白了。”然後就給我彙報起事情的經過來,“他昨天晚上到南埡村去偷樹,被護林隊抓住了,把他關進了石屋裏,要他交罰款。你知道,石屋的牆都是用山上的石頭壘成,頂上蓋著水泥板,門也是用整根木頭釘成的,很牢實,隻有四麵的窗子,有一米見方,窗條是用一寸左右的鬆木條做成的。廖猴兒當然不想交罰款,天亮以後,他就在山上罵人說威脅話,想逼耿洪明他們放人,但耿洪明他們裝作沒有聽見。廖猴兒罵了一陣,沒興趣了,看見了石屋四周窗口上的鬆木條,就打起那些木條的主意來了。山上的石頭很多,他從屋子的泥土裏刨出了一塊石頭,用了很大的力氣朝那些木窗條砸去。木窗條還是修那些石屋時嵌進去的,年辰已經很久了,又是鬆木的,很脆,當然經不起他用石頭猛力一砸,就‘哢嚓’一聲斷了。但廖猴兒用以砸窗戶的石頭,也是一塊泡砂石,和窗條一碰,也碎了。木窗條雖然斷了,但由於是嵌在石頭縫裏的,並沒有掉下來,廖猴兒用力過猛,手就從窗條斷裂處穿了過去,手背和手掌的皮肉就這樣被木頭劃破了。”

原來是自作自受。

小江見我聽後沒發表什麼意見,就把手裏的詢問筆錄往我麵前一放,說:“有些情況,錢書記你自己看看吧。”說完,和小任一塊出去了。

我感到很疲乏,仰靠在椅背上眯了一會眼,才拿起小江的筆錄材料看了起來,上麵有這樣一些對話:

問:“你為什麼要去偷樹?”

答:“家裏要修房,還缺兩根椽子。”

問:“你知不知道偷樹違反了《森林法》?”

答:“知道,但我沒有犯罪。”

問:“你怎麼知道沒有犯罪?”

答:“我偷一棵樹,最多算是小偷小摸,該批評教育,還夠不上判我的刑,耿洪明隨便關我,犯的法比我還大。”

問:“誰說的他犯的法比你還大?”

答:“我舅說普法大會講的,說是縣上郎主任講的,隻有公安機關才能抓人關人,報紙上也說了的,耿洪明隨便關人、罰款是法盲的表現,還挨了處分,可至今還不改正,不是犯的法比我還大嗎?”

問:“你對這次出的事,有什麼要求?”

答:“耿洪明要給我賠禮道歉,還要賠償我的誤工費、治療費、精神損失費。”

問:“你要求賠多少?”

答:“我也不多要,就五千塊錢吧。”

問:“你還有什麼話要說?”

答:“當然還有。首先,我代表所有受害群眾,強烈要求鄉政府撤銷耿洪明的護林隊,廢除他們隨便關人和罰款的土法律。”

問:“撤消了護林隊,廢除了土法律,你們好放心大膽地去偷樹嗎?”

答:“你說話怎麼這樣難聽?偷樹的又不是我一個人,你怎麼老盯著我問?老實告訴你們,就是鄉政府包庇耿洪明,才使我們深受其害的。這次,你們再包庇耿洪明,我們要和你們鬥爭到底。”……

看到這裏,我忽然覺得有一股熱血直往頭頂上冒,真像剛才穆鄉長說的,做賊的比抓賊的還強硬了,也就是說,小偷比警察還有理了,而且還要和我們鬥爭到底。但細想想,他說的又不是沒有道理,從法律上講更是這樣,這事究竟哪兒出了毛病?我真是有點不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