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以饑餓自賣為奴婢的人,一律免為庶人。
④抑製商人,不許他們衣絲、操兵器、乘車騎馬,不許他們做官,加倍征收他們的算賦,以限製商人對農民的兼並。
⑤減輕田租,十五稅一。
漢高祖認為臨時頒行的約法三章不足以“禦奸”,命丞相蕭何取秦法加以損益,製定《九章律》,作為鞏固統治的重要工具。
漢高祖命陸賈著書論說秦失天下的原因,陸賈在他所著《新語》一書的《無為》篇中指出:秦代事功越煩,天下越亂;法禁越多,奸宄越盛;兵馬越眾,敵人越多。秦始皇並非不欲為治,但秦朝崩潰,正是由於舉措太暴,用刑太過的緣故。從陸賈所揭示的曆史教訓中,漢初統治者認識到,在當時的條件下,隻有輕徭薄賦慎刑,才能緩和農民的反抗,鞏固自己的統治。這樣就形成漢初“黃老無為”的政治思想。漢高祖以及文景時期的許多措施,正是這種無為思想的體現。
文景之治
惠帝、呂後時期(公元前194年—前180年),無為思想在政治上起著顯著作用。丞相曹參沿襲蕭何輔佐漢高祖的成規,所謂“蕭規曹隨”,舉事無所變更。在這十五年中,很少興動大役。惠帝時幾次發農民修築長安城,每次為期不過一月,而且都在冬閑的時候進行。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又“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挾書律”,呂後元年(公元前187年)“除三族罪、妖言令”。邊境戍卒一歲一更的製度,也在這時重新確定了。
文帝、景帝統治時期(公元前179—前141年),繼續“與民休息”,社會經濟逐漸發展,史稱“文景之治”。
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文帝下詔全免田租;景帝元年(公元前156年)複收田租之半,即三十稅一,並成為漢朝定製。文帝時,丁男徭役減為“三年而一事”,算賦也由每年120錢減為40錢。長期減免田租徭賦,對地主有利,但也促進了廣泛存在的自耕農民階層的發展。西漢初年“大侯不過萬家,小者五六百戶”;到了文景之世,“流民既歸,戶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萬戶,小國自倍,富厚如之”。戶口繁息的迅速,就是自耕農民階層得到發展的具體說明。
農業的發展,使糧價大大降低。商業也日益活躍起來。文帝十二年(公元前168年)又取消過關用傳製度,有利於行旅來往和商品流通。文帝弛山澤之禁,促進了鹽鐵業的發展,對農民的副業生產,也有一些好處。
隨著糧價的降落和商業的活躍,致使大商人勢力膨脹,囤積居奇,侵蝕農民,使廣大農民破產流亡。文帝、景帝都曾重申商人不得為吏的禁令,企圖限製商人的發展。為了提高穀價,緩和穀賤傷農的現象,文帝接受晁錯“入粟拜爵”的建議,準許富人(主要是商人)買粟輸邊,按所輸多少授予爵位。輸粟達600石者爵上造,達4000石者爵五大夫,達12000石者爵大庶長。晁錯又建議,入粟拜爵辦法實行後,邊境積粟足以支五年,可令入粟者輸於郡縣,使郡縣也有積粟;邊境和郡縣都已充實,就可以免除天下田租。入粟拜爵辦法的實行,使農民的處境暫時有所改善。
文景二帝提倡節儉。在他統治的二十三年中,“宮室苑囿,車騎,服飾,無所增益”。皇帝尚節儉,對地主、商人中正在興起的侈糜之風,多少會起一些製約作用。此外,文景時期,對待匈奴和周邊少數民族盡量避免訴諸武力,以和為貴;對強敵匈奴仍采取“和親”政策。
文景時期,在法律方麵也有一些改革。文帝廢除了漢律中沿襲秦律而來的收孥相坐律令,縮小了農民奴隸化的範圍。文帝、景帝又相繼廢除了黥、劓等刑,減輕了笞刑。這個時期許多官吏斷獄從輕,但責不指,不求細苛,所以有“刑罰大省,至於斷獄四百,有刑錯之風”之說。
文景時期的“與民休息”政策,對恢複和發展生產起了一定的作用。據史書記載,那時國家無事,非遇水旱災害,則人們人給家足,都市鄉間糧倉都滿,新穀壓舊穀,府庫餘錢多不勝數,由於長期存放,穿錢的繩子都爛了。一般的鄉間街巷都有好馬,那時人們出門參加聚會,騎母馬的人會受到恥笑。一個強盛而富庶的西漢帝國在亞洲大陸出現。
可以說,這是中國封建社會的第一個盛世,它和後來的“貞觀之治”、“康乾盛世”一樣,由於政治清明,社會安定,經濟發展,而曆來為史家所稱道。
文帝緩治
文帝劉恒是高帝劉邦庶子,他的母親薄姬不受寵愛,因而也免遭呂後嫉恨。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僅僅八歲就被立為代王,封國在今山西中部,當時屬偏僻邊區,遠離政治中心,與漢廷的權力鬥爭沒有多少牽連。正由於這樣一種比較超脫的地位,才使他得到太尉周勃、丞相陳平等功臣集團和琅邪王劉澤、宗正劉郢等劉氏宗室的一致讚同,越過覬覦帝位首先起兵聲討諸呂的齊王劉襄而坐享其成。他確乎是在臣民歡迎擁戴之下,正大光明地當了皇帝。這就使他在政治上處於優勢,能夠堅持原則駕馭群臣。加上他深明君道,很有政治才能,他的統治不僅為漢王朝的鞏固發展奠定了基礎,在二千多年的封建政治史上也頗具特色。因而被舊史家稱頌為可以同西周的成康媲美的治世,譽為封建帝王中的一位明君。
文帝繼續奉行漢初以來的休養生息政策。首先是注意修改苛酷的刑罰,以鬆弛一下秦王朝遺留的過分緊張的政治局勢,適當緩和專製政府對民眾壓迫的程度,企圖培植一種比較安寧平靜的社會政治環境,以促進生產的恢複和發展。文帝元年曾廢除一人犯罪,父母家屬連坐的法令。二年廢除誹謗妖言罪。十三年又廢止割鼻、斷足等殘害肢體的肉刑,代之以笞刑。但由於開初規定笞刑的最高額多至500,“或至死而笞未畢”,人已經打死了刑數還未滿額。名義上在減輕刑罰,實際上受刑而死的人反而更多。景帝發現這一問題後,進一步加以改革,把最高限額減為200,還規定了竹板的尺寸大小,隻打臀部,每名罪犯限定由一個差人行刑,中途不許換人,這以後受笞刑的人才得保住性命。文帝又規定罪犯服勞役有一定的刑期,凡不逃亡而服刑期滿的,可免為庶人。改變了自古以來“萬民之一有過被刑者終身不息,及罪人欲改行為善而道無由至”的傳統製度,這是愛惜和保護社會勞動力的一項重大改進。文帝晚年由於方士辛垣平裝神弄鬼欺騙被察覺,恢複了連坐族誅的酷刑,但除謀反大逆罪以外,其他罪犯還是沒有實行連坐法了。加以文帝君臣強調教化,量刑寬大,斷案比較審慎,嫌疑不能判定的案子多從寬處理,所以刑事案件大為減少,據說一年隻有幾百件,社會治安幾乎達到了儒生們理想的西周盛世的水平。這同秦王朝末年“囹圄成市,赭衣半道”的殘酷景象適成鮮明對比,也正是“文景之治”得以出現的前提條件。
文帝還很注意發展農業生產,一再強調:“農,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他一方麵恢複古代的“籍田禮”作出帶頭種田的姿態以鼓勵農耕,另方麵還多次減免田租,有時減一半,有時全免。口賦和徭役也減少2/3。又還裁減首都部分警衛部隊,壓縮皇室的馬匹調去資助政府的驛站,還曾赦免官奴婢為庶人,以及賞賜孤寡老人等。
文帝所以能夠不斷減輕租賦徭役,關鍵在於他有效地控製了政府開支。他在位二十三年中,沒有新建宮室苑囿,還經常撤消舊有的苑囿,將土地賜與貧民。有次他打算修一座露台,工匠造預算說是要花費百金。他聽了便說:百金是十戶中等人家的資產啊!我享用先帝留下的宮室都感到不配而羞愧,還修露台幹什麼!馬上作罷。他平時節省宮廷生活費用,修建陵墓也不用金銀貴重物品殉葬,隻用些陶器,建築也盡量省工。臨死時下遺詔說,天下萬物有生就有死,不必過於悲傷。喪事一切從簡,還將宮中大部分美女放回家。除了自身帶頭節約以外,更重要的是他堅持保境安民的原則,盡量避免用兵作戰。當時將軍陳武等建議出兵,恢複秦王朝時疆土。文帝卻說:打仗是凶險的事情,縱使能夠獲勝,損耗也很大,民眾受不了。我隻希望邊境保持和平安寧,好處就很多了,暫且不必考慮用兵攻取。他曾派陸賈出使南越,通過交涉折服了割據南方自號“武帝”的趙佗,使他納貢稱臣不再擾邊。又采納晁錯的建議,移民充實北部邊區,加強對匈奴的防禦力量。由於他采取守勢,努力減少軍事活動,這樣就使得人民的徭役負擔大大減輕,有可能安心生產,社會經濟逐步恢複發展,糧食價格降到十多錢一石,全國呈現一派和平繁榮景象。
當張釋之向文帝提出一些建議時,文帝曾要求他:“卑之,無甚高論,令今可施行也。”即是說不用講一些大話空話。要談就談當前具體可行的意見。於是張釋之就向他講秦漢的事情,秦所以失敗漢所以成功的經驗教訓,講了很多,文帝聽得挺高興。後來也還常向他詢問秦政的流弊。不難看出,文帝這一係列政策,正好是與秦王朝的作為處處相反的。顯然他是正確地吸取了秦始皇和秦二世奢侈浪費、窮兵黷武、嚴刑峻法引起農民革命以致王朝覆滅的曆史教訓。他接受了先秦儒家的“民本”思想,宣稱“天生民,為之置君以養治之”,“昔先王遠施不求其報,……先民後己”,認為作為皇帝應當辦好民眾的事情,先要考慮民眾,使他們安居樂業。這當然不可能真正做到,但同秦二世公開宣揚當皇帝就是隻圖自己縱情享樂,也的確是完全對立的兩種政治思想。因此,同秦朝堵塞言路的作風相反,漢文帝比較能鼓勵臣民發表意見,大小群臣提出建議他都能認真聽取。講得對的就嘉獎,錯誤的不采納就算了,也不追究責任。有次一個芝麻大的小官馮唐當麵指責他不能選任良將,他當時雖然生氣地離開了,事後卻又把馮唐找來仔細詢問並立即接受批評,改正錯誤的處置。漢代學者認為,這正是漢文帝突出的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