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辛醜條約》的簽訂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八月十四日,八國聯軍占據北京後,他們之間的矛盾日趨激化,形成英、俄兩國爭霸中國的局麵。沙俄為求得清政府對它獨占東北的承認,首先表示“認皇太後為合例”政府,李鴻章為議和全權代表,主張各國軍隊撤出北京,開始議和。沙俄獨占東北的陰謀,遭到各國的反對。英國不承認李鴻章為議和代表,反對聯軍從北京撤退,聲稱要等“中國立有合例政府才可開議”。德國在聯軍占據北京後繼續調兵,企圖以武力攻占煙台,進而搶占山東全省,並提出懲辦西太後,用以恫嚇清政府,以攫取更大的利益。日本是後起的強國,侵略中國時派兵最多,他與俄國爭奪中國東北有矛盾,所以支持英國的主張。法國企圖吞並雲南,對英國在兩廣的擴張極為不滿,所以支持俄國以抑製英國。美國為防止別國趁機強占中國更多的地盤,對自己不利,又第二次提出“門戶開放”政策,主張“保持中國的領土和行政的完整”,維持現在的西太後為首的清政府,實際上是要求對中國建立列強共管的局麵。這樣,經過長期反複鬥爭、妥協、協商,最後美國“門戶開放”政策逐漸被各國所接受。
十月四日,法國提出談判的六項條件:(一)懲辦各國公使提出的罪魁禍首;(二)禁止運入軍火;(三)給予各個國家、社團和個人的公平的賠償;(四)各國在駐北京使館設立永久性的衛隊;(五)拆毀大沽口炮台;(六)在北京至大沽口的道路線上選擇兩三處據點,實行軍事占領。十月十五日議和談判開始後,奕劻和李鴻章向各國代表發出一份同文照會,提出了一個“我們建議的初步和約”草案五款:第一,中國承認圍攻使館是違反國際公法,它已經認罪,並且保證以後不再發生類似事件。第二,中國承擔對各國償付賠款的責任。第三,中國同意根據各國的要求,重新訂立通商條約。第四,聯軍交還總理衙門機關和中國檔案。第五,和議開始後應立即宣布停戰。各國公使對中國的議和草案斷然拒絕,並蠻橫地斥之為“狂妄”,表示在列強之間達成協議之前,不能和中國代表進行談判。
各國代表在法國提出的六項談判條件基礎上,反複磋商,最後擬定了“議和大綱”十二條。此大綱基本上包括了後來正式和約的內容。十二月二十四日,外交團以照會形式,將“議和大綱”十二條交給清政府議和代表奕劻、李鴻章,轉達西安,並聲稱:所列全部條款,都是“無可更改”的。李鴻章為了保全西太後的地位,在談判過程中,奔走於列強公使間,特別請沙俄從中斡旋。他和俄國公使格爾思簽訂了《天津俄租界議定書》,承認俄國強占租界合法,甚至準備以東北主權作交易。在沙俄堅持下,列強終於同意用苛刻的條件換取對西太後的諒解。逃到西安的西太後懼列強以首禍議己,常驚惶不安。當她接閱“議和大綱”之後,如得免罪赦書,說:“今茲議約,不侵我權,不割我土地”,立即以“警念宗廟社稷,關係至重,不得不委屈求全”為詞,於十二月二十七日電複奕劻、李鴻章:“所有十二條大綱,應即照允”。此後,各國在強迫清政府懲辦禍首和勒索最大限度賠款及保證上,又展開了長達九個月的爭論,直至和約內容已經基本確定之後,列強才開始同中國全權代表商談餘下的一些細節問題。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九月七日,清政府全權代表奕劻、李鴻章與英、美、俄、德、日、奧、法、意、西、荷、比等十一國在北京簽訂了《辛醜條約》,即《辛醜議定書》或《辛醜各國和約》十二款,附件十九件。
主要內容是:
一、派頭等專使到德國謝罪,在德國公使被殺的地方樹立紀念碑。
二、懲辦支持或協助過義和團運動的官吏,凡義和團戰鬥過的城鎮和農村,一律停止文、武各等考試五年。以後凡民間產生反帝鬥爭組織,地方官吏必須嚴加懲辦。對鎮壓不力的官吏要“一概革職,永不敘用。”
三、派官員為專使到日本謝罪。
四、外國人的墳墓被挖掘及損壞的地方,要立“滌垢雪侮”之碑。
五、兩年內禁止軍火及為製造軍火的各種器材進口。
六、賠款四億五千萬兩。此款分三十九年付清,本息合計九億八千萬兩。英規定以關餘、鹽餘(即每年關稅、鹽稅在分別歸還外債後的剩餘部分)和常關(即清政府在水陸交通要道和商品集散地設立的稅關)三項收入,作為擔保。
七、劃定外國使館區,各國可以在使館區內駐兵。
八、削平大沽炮台及大沽到北京沿線的所有炮台。
九、從北京到山海關沿線的十二個戰略要地,由外國人駐兵駐守。
十、不準中國人民建立反對外國列強的組織,違者處斬,各地官員在自己管轄範圍內如發現有“傷害”外國人的事件發生,必須立即鎮壓。否則即行革職,永不敘用。
十一、修改過去所訂的各國認為需要修改的條約。
十二、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改為外務部,列六部之首。
《辛醜條約》的簽訂,將外國列強與清政府的關係完全確定下來,公使團成為清政府的“太上皇”,清政府完全成了“洋人的朝廷”。標誌著中國完全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鴉片戰爭前清朝的自然經濟狀況
以小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相結合為基本特征的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一直是中國封建時代的社會經濟基礎。從明朝中葉開始,中國封建社會母體內商品經濟的發展,已經孕育著資本主義的萌芽。到鴉片戰爭前夜,在絲織、棉紡織、陶瓷、煮鹽,采銅冶銅、采鐵冶鐵、製茶、製糖、造紙、木材加工等行業中,更出現了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手工工場。但是,清政府一直推行“重農抑商”政策,把先進的工業技藝視為“奇技淫巧”。根深蒂固的封建勢力,阻礙了資本主義因素的發展。因此,在鴉片戰爭前,中國仍是以自然經濟為主導。
小農業和家庭手工業密切結合著的自然經濟,對西方工業品的侵入起到了有力的抵抗。清朝限製對外通商的政策,即所謂閉關政策,也起著保護封建經濟的作用,英國急於輸出的棉、毛紡織品,在中國都缺乏銷路。毛織品的滯銷是由於不合內地穿著習慣。外來棉布價格既高又不耐久,不能和土布競爭。印花布雖然在十九世紀二十年代初葉被認為“愈洗愈鮮”,勝於“一洗即模糊”的內地印花布,但實際銷路更有限。棉紗輸入值也遠不及印度進口的棉花(鴉片戰爭前夕,印棉進口年約二十五萬包,值一百多萬英鎊)。三十年代初葉,英國人已經了解:中國自己植棉很廣,但消費棉花數量甚大,在中國市場上容易推銷的是棉花而不是紗、布等製成品。從二十年代末葉到鴉片戰爭前夕,英國輸華棉布雖然增加了一倍多,棉紗增加了五倍多,但每年總值不及七十萬英鎊,加上其他製造品也不過一百萬英鎊左右。而中國銷英茶葉每年約值一千萬銀元,絲和絲織品約有二、三百萬銀元,合計在六百萬英鎊以上。正當的貿易平衡有利於中國,這是英國資產階級認為不利的情況,還要提到的是,在十九吐紀二十年代,中國每年經英、美商人輸出土布多至三百多萬匹,遠銷美國、南美洲。在三十年代輸出量減少,但經英商輸出的每年也還有幾十萬匹。
洋務派創辦近代民用企業
洋務運動時期,為了解決軍事工業的資金問題,洋務派打出“求富”旗號,創辦了一批民用企業。
從七十年代開始,洋務派采取了官辦、官督商辦和官商合辦的形式,舉辦民用工業,包括采礦、治煉、紡織、交通運輸等等,到九十年代中期,共辦幾十個企業。
同治十一年(公元1872年),李鴻章派漕運委員朱其昂創辦輪船招商局,這是洋務派辦民用工業的開端。輪船招商局共招商股七十三萬多兩銀,海關撥官款一百九十多萬兩銀,官督商辦。總局設在上海,在上海天津等地設碼頭,代政府運漕米等。
光緒二年(公元1876年),李鴻章派唐廷樞籌辦開平礦務局,光緒三年(公元1877年)九月在開平正式建立,招商股八十多萬兩銀,官督商辦。光緒三年(公元1878年)開井,次年使用外國機器,按新式方法開采。光緒七年(公元1881年),開平礦務局每日出煤“五六百噸之多”,十餘年後,開采量增加,每日“可出煤一二千噸”,且“煤質極佳,甲於地處”。
光緒五年(公元1879年),李鴻章在大沽和北塘海口炮台試架設電報到天津,“號令各營,頃刻響應”。光緒六年(公元1880年)九月,李鴻章在天津設電報總局,由盛宣懷任總辦。電報線由天津沿運河南下至上海等地,以後又架設了上海至南京及南京至漢口的線路,光緒八年(公元1882年)四月,電報局改為官督商辦,招商股八十萬元。光緒十年(公元1884年),電報總局遷往上海,並在各地設電報分局。光緒十六年(公元1890年),即電報總局成立十周年時,電報線已遍布全國各地。
光緒七年(公元1881年)成立黑龍江漠河金礦,商股七萬兩銀,官款十三萬兩銀,官督商辦,李鴻章派吉林候補知府李金鏞辦理。光緒十五年(公元1889年),用新式機器開采,這一年產金一萬八千九百六十一兩。
同年兩廣總督張之洞主持興辦漢陽鐵廠,由清政府撥款二百萬兩銀作資金,光緒十六年(公元1890年),在大別山下動工興建,光緒十九年(公元1893年)完工,共計十廠。官辦無款可等,後由盛宣懷接手,改為官督商辦。
光緒二年(公元1876年),李鴻章和兩江總督沈葆楨開始議辦上海機器織布局,光緒五年(公元1879年)派鄭觀應籌辦。
光緒八年(公元1882年),正式成立。招商股銀達到五千萬兩,采用官商合辦形式。該局享有十年專利,不許民間仿辦。光緒十六年(公元1890年)開工,營業興隆。光緒十九年(公元1893年)失火、損失約七十多萬兩銀。
光緒二十年(公元1894年)又設華盛紡織總廠,下設十個分廠。光緒十六年,張之洞任湖廣總督時,將原設廣東織布局移至武昌,建立湖北織布局。光緒十五年(公元1889年)八月底,張之洞在兩廣總督任內奏準在廣東設織布局,後張奉調湖廣總督,織布局隨之遷往湖北,由於籌辦資金困難,張之洞先後向英國彙豐銀行借款十六萬兩銀,於光緒十七年(公元1891年)開始建造廠房,光緒十八年(公元1892年)底才正式開工,尚有盈餘。
洋務派在七十年代後的二十幾年裏,先後創辦了四十一個資本主義性質的企業,到光緒二十年(公元1894年)尚存三十個,共有資本約計三十九百萬元。這是中國早期的官僚資本。
洋務派所辦的企業盡管仍帶有濃厚的封建性;但已采用資本主義的生產技術和方法,產品主要銷售於市場,經營目的是為了利潤,基本上是資本主義性質的。
洋務運動時期的商辦企業
在洋務派創辦官督商辦企業的同時,中國社會還出現了一些商辦企業。這是近代中國民族資本工商業的發端,也是中國社會經濟發生重要變化的一個標誌。這些商辦企業主要是由一些官僚、地主、買辦和商人投資而來的,也還有一些是從原來的舊式手工業工場、作坊開始采用機器生產轉化而來的。自公元1869年至公元1894年,商辦企業隻有五十多個,資本共有五百餘萬元。雖然數量很少,實力甚微,但它卻是一種新生的社會經濟力量。其中比較重要的有:
公元1869年,方舉讚在上海采用機床生產,創辦了發昌機器廠。它的主要生產業務是為外商船廠製造配修零件。由於沿海和長江航運興起,它的業務發展也比較迅速,到公元1877年,已能生產輪船機器和車床、汽錘等機器產品。八十年代,它還兼營進口五金,成為當時上海民族機器工業企業中規模最大的一家。
公元1872年,華僑商人陳啟源在廣東南海縣設立第一家繼昌隆機器絲廠,以蒸汽機為動力,雇用工人六、七百人,產絲精美,行銷國外。兩年之後,南海又建立了四家繅絲廠,至八十年代初增至十一家,共有繅車二幹四百架,每年產絲一千二百包。到九十年代,順德縣的絲廠也很快發展起來,多達三十五家。
公元1878年,輪船招商局會辦朱其昂在天津設立貽來牟機器磨坊,雇用工人十餘人,用機器生產麵粉,“麵色純白,與用牛磨者迥不相同”,打破了傳統手工業磨麵的舊式生產方式,效率大增。
公元1879年,汕頭的一家豆餅廠開始用機器榨油和壓製豆餅,第一年每日生產豆餅二百塊,次年增至三百塊,公元1881年又增至四百塊。公元1883年又增設一廠,日產豆餅六百塊,大大提高了生產效率。豆餅所用原料大豆,均從華北購進,製成品則在本地和台灣市場銷售。